购房是人生中的一件大事,而公积金贷款因其低利率、高额度等优势,成为众多购房者的首选。公积金贷款的流程复杂,许多人对此感到困惑。本文将根据佛山公积金贷款流程图,详细解读贷款步骤,帮助您轻松掌握贷款流程,实现购房梦想。
一、佛山公积金贷款流程概述
佛山公积金贷款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公积金账户查询、贷款申请、审核审批、签订合同、贷款发放、还款。
二、公积金账户查询
1. 登录佛山公积金管理中心官方网站或手机APP,查询个人公积金账户信息。
2. 查询内容包括账户余额、缴存年限、提取记录等。
三、贷佛山公积金贷款流程图款申请
1. 确定贷款金额、年限和还款方式。
2. 准备贷款所需材料,包括身份证佛山公积金贷款流程图、户口本、婚姻状况证明、房产证、收入证明、公积金缴存证明等。
3. 将贷款材料提交给银行或公积金管理中心。
四、审核审批
1. 银行或公积金管理中心对贷款申请进行审核。
2. 审核内容包括借款人信用状况、收入水平、还款能力等。
3. 审核通过后,银行或公积金管理中心将通知借款人。
五、签订合同
1. 借款人与银行或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贷款合同。
2. 合同内容包括贷款金额、利率、还款方式、还款期限等。
3. 签订合同前,请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确保自身权益。
六、贷款发放
1. 银行或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合同签订后,将贷款发放至借款人账户。
2. 借款人收到贷款后,可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还款。
八、还款
1. 按照合同约定的还款方式,按时还款。
2. 如有还款困难,可提前与银行或公积金管理中心沟通,寻求解决方案。
九、
通过以上佛山公积金贷款流程图解,相信大家对贷款步骤有了更加清晰的认识。在购房过程中,公积金贷款是一种性佛山公积金贷款流程图价比极高的选择。希望本文能帮助您轻松掌握贷款流程,实现购房梦想。
参考文献:
[1] 《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
[2] 《佛山公积金贷款操作手册》
[3]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注:本文仅供参考,具体贷款流程及要求以实际情况为准。
法律主观: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是指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发生住房方面或政策允许的其他用途时,支取个人帐户内的住房公积金。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如下: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1)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3)租房自住的;(4)离休、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6)出境定居的;(7)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8)户口迁出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9)下岗、失业人员,男性45岁(含45岁)、女性40岁(含40岁)以上,且连续下岗、失业12个月以上的;(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
法律客观:一、广州住房公积金如何转出办事条件:单位调整或职工工作发生变动,单位应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手续。住房公积金的转移分为本地转移(系统内)、转出(转到异地或广铁分中心、集中封存户)和转入(异地或广铁分中心、集中封存户转入)。单位或职工个人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业务前,转出单位必须先为职工办理账户封存手续(即个人账户必须是封存状态)后才可办理账户转移手续;外省市或广铁分中心转入的,转入单位须先为职工开设住房公积金账户后才可办理转入手续。职工办理账户转移前,姓名、身份证件号码不齐全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进行个人信息变更后才可办理转移手续。办理流程:1.本地转移:手续齐全情况下,当场办理。2.转出(转到异地或广铁分中心):转入地出具职工缴存证明—单位或职工提供要件材料—中心经办网点审核并办理转移手续(不超过5个工作日)。3.转出(转到集中封存户):手续齐全情况下,当场办理。4.转入(异地或广铁分中心转入):单位或职工在中心办事处、管理部开具职工缴存证明—转出地中心转账或电汇款项到账,且信息完整—单位或职工提供要件材料—中心办事处、管理部审核并办理本地转移、合并手续(不超过5个工作日)。5.转入(集中封存户转入):手续齐全情况下,当场办理。需要提交的资料:1.本地转移①职工与新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证明或任职证明原件(若职工存在多个账户,其中一个账户在某单位正常缴存且其他账户需转移到正常缴存单位账户下的,则无需提供);②《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一式两联(原单位盖公章);③多人转移时,另需提供《住房公积金转移清册》一式两联(原单位盖公章)(2012年7月1日起上述两个表格合并为《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表》,下同);④职工本人办理的,提供职工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供原件用于核对);由单位经办人员办理的,出示经办人身份证原件,提供职工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单位需要办理50人或以上职工的本地转移业务时,可不提供职工身份证复印件,但须提供单位证明一份并加盖公章(附转移职工明细:编号、姓名、证件号、公积金账号等),保证转移人员原始资料真实、合法、有效,如发生错误,由单位承担所有责任。注:职工个人信息完全相符,且能提供原单位已注销或两年以上没有工商年审及新单位接收证明的,由职工个人书面申请、填写转移表格后,可直接为其办理将账户从原单位直接转移到新单位的手续;个人信息不相符的,还需提供与原单位的劳动关系证明。2.转出(转到异地或广铁分中心、集中封存户)①转到异地或广铁分中心的,需提供异地或广铁分中心提供的职工缴存证明(注明异地中心和转出职工的联系电话),申请转至集中封存户的,不需要提供;②《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一式两联(原单位盖公章);③多人转移时,另需提供《住房公积金转移清册》一式两联(原单位盖公章);④职工本人办理的,提供职工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供原件用于核对);由单位经办人员办理的,出示经办人身份证原件,提供职工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单位需要为50个或以上职工办理转出到集中封存户业务时,可不提供职工身份证复印件,但须提供单位证明一份并加盖公章(附转移职工明细:编号、姓名、证件号、公积金账号等),保证转移人员原始资料真实、合法、有效,如发生错误,由单位承担所有责任。3.转入(异地或广铁分中心、集中封存户转入)①集中封存户转入的:提供职工与新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证明或任职证明原件;《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一式两联(加盖新单位公章);多人转移时,另需提供《住房公积金转移清册》一式两联(加盖新单位公章);《职工个人账户合并申请表》(转入后,新单位只有一个账户的不需要提供);②异地或广铁分中心转入的:《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一式两联(加盖新单位公章);多人转移时,另需提供《住房公积金转移清册》一式两联(加盖新单位公章);《职工个人账户合并申请表》注:办理转入手续前,单位首先需要在单位账户下为转入职工开设个人账户,并开具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职工持缴存证明到异地或广铁分中心办理手续,转入款项到账后才可办理转入手续。③职工本人办理的,提供职工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供原件用于核对);由单位经办人员办理的,出示经办人身份证原件,提供职工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新单位公章)。单位需要办理50个或以上职工从集中封存户转入业务时,可不提供职工身份证复印件,但须提供单位证明一份并加盖公章(附转移职工明细:编号、姓名、证件号、公积金账号等),保证转移人员原始资料真实、合法、有效,如发生错误,由单位承担所有责任。办理场所:中心各办事处、管理部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广州银行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经办网点。五、北京住房公积金的转出1、住房公积金由北京中心各管理部转入中直机关分中心、中央国家机关分中心办理程序(1)职工住房公积金由管理部转移到中直机关分中心、中央国家机关分中心时,必须在新单位先开立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同时,新单位经办人员在办理开户时,应要求所在银行打印“住房公积金查询书”(简称“查询书”)并加盖银行印章后,交职工办理转移时作为开户证明。(2)职工将“查询书”交原单位,原单位经办人根据“查询书”的有关信息填制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监制的“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连同“查询书”提交所属管理部办理转移手续。各管理部的转移业务均由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统一开出信汇凭证,划拨到中直机关分中心、中央国家机关分中心。(3)中直机关分中心、中央国家机关分中心受托银行收到汇入的住房公积金后,根据附件的“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的有关信息,通知职工新单位办理补缴手续。(4)职工新单位接到银行通知3日内,填写“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和“住房公积金汇缴书”,交受托银行,将转入资金划入职工个人新账户。2、住房公积金由中直机关分中心、中央国家机关分中心转入北京中心各管理部办理程序(1)职工住房公积金由中直机关分中心、中央国家机关分中心转入北京中心各管理部时,必须由新单位在所属管理部先办理开户,并取得管理部出具的“住房公积金转移开户证明”。(2)职工持“住房公积金转移开户证明”向原单位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手续。原单位开具“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加盖单位印鉴后,交受托银行办理转移。填写“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时应注意:“资金中心”填写转入管理部名称,“收款单位”填写转入单位全称,“收款账号”填写“转入单位编号—职工新编号”,“收款银行”填写“建85”。(3)银行接到“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后,办理信汇手续转出住房公积金,并开具“住房公积金转出清单”作为附件转北京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办理流程
咨询台咨询领表或APP、网站下载表格并可初步录入贷款基本申请信息→查询住房公积金佛山公积金贷款流程图缴存贷款、情况→审核购房资料→咨询台叫号,柜台受理→贷款审核→贷款审批→去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担保手续→发放贷款,领取合同回执。
办理所需材料:
提交贷款申请时携带全部资料原件,资金管理中心将审验并留存所需原件及复印件!
(一)借款人、共同借款人(配偶)资料
1、借款人身份证原件;
2、共同借款人(配偶)身份证原件;
3、夫妻双方结婚证原件(离异: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原件;丧偶:医院或派出所开具的配偶死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
4、配偶公积金缴存证明原件(《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及最近一年住房公积金账户明细(缴存公积金但不在我中心缴存的需提供);
5、未缴存证明原件(单位未给缴纳公积金的需提供);
6、配偶未缴存公积金需提供银行打印的近一年工资流水明细(工资以现金形式发放的,需附单位财务出具的工资现金发放证明及近12个月的工资明细);
7、公积金联名卡原件;
8、购房人如为同户籍家庭直系成员,需提供购房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户口簿原件、购房人征信报告;
9、夫妻双方个人征信报告;
10、配偶退休的需提供退休证原件。
(二)购房资料
1、网签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
2、首付款发票原件(≥20%);
3、售房单位收款账户信息。
(三)担保资料
选择自然人担保需提供:
1、担保人身份证原件;
2、担保人单位加盖公章的《借款保证人信息表》;
3、女性担保人为副处级以上(需单位盖章确认)或副高级职称以上的(需提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颁发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退休年龄可按60周岁计算。
选择本套自有所购住房、自有他处住房抵押担保需提供:
1、抵押物《房屋所有权证》原件或《不动产权证书》原件。
选择第三人房产抵押担保需提供:
1、抵押人身份证原件;
2、抵押物共有人身份证原件;
3、抵押人结婚证原件;
4、抵押物《房屋所有权证》原件或《不动产权证书》原件。
期房预抵押担保方式的还需提供:
1、《不动产登记证明》(预告登记);
2、由开发商盖章的《期房预抵押信息表》。
扩展资料:
公积金贷款办理条件:
1、借款申请人在内蒙古自治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
2、有稳定的职业和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无影响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和担保义务,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借款申请人本人、配偶或同户籍家庭直系成员在自治区区域内购买普通自住住房;
4、借款申请人及共同借款人(配偶)无不良贷款信用记录,无未偿清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为其他借款人提供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
5、借款申请人购买自住住房的,具有房管部门网签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6、借款申请人购买自住住房的应支付不低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20%的首期付款。贷款申请的有效期限自房管部门网签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之日或首付款缴交之日起,至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之日止,高层住宅不超过四年,多层住宅不超过三年;
7、借款人已使用过两次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得申请;
8、已付清房款不得申请;
参考资料来源:内蒙古自治区资金管理中心佛山公积金贷款流程图-业务指南
一、贷款条件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的规定,借款人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借款人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借款人为我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非我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异地缴存职工),借款人和配偶中任一方为我市户籍,或借款人配偶在我市缴存住房公积金并符合本条第(二)款。判别住房公积金缴存地、户籍地、已婚情况,以贷款申请时的情况为准。
2、贷款申请之月起,前6个月连续依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且累计依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1年。如曾办理个人明细(或称个人账户)注销的,以重新开设个人明细并缴入资金之月算起。
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管理部门或市军转干部管理部门确认,符合市政府关于对引进高层次人才政策规定的引进人才、或符合市军转干部管理部门接收安置的军转干部,在开设了个人住房公积金明细并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后,可申请贷款,不受缴存年期限制。
3、购买住房,建造、翻建、大修住房。
4、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能力。
5、能提供符合本办法规定的物业作为贷款抵押物。
二、所需材料
1、身份证;借款人已婚的,提供结婚证;借款人家庭有未成年子女的,提供户口簿。
2、申请购房贷款的,提供有效的网签买卖合同。
3、申请建造、翻建、大修住房贷款的,提供由规划、土地、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规划许可证、用地许可证、建筑施工许可证或有同样效力的文件、批文和工程预算表等资料。
4、缴交首付款的凭据(购买商品房的,提供商品房开发商出具的购房首付款发票、收据;购买“二手房”的,提供受委托银行确认的缴交首付款凭证;建造、翻建、大修住房贷款的,提供承建商出具的工程款收款发票)。购买“二手房”的,同时提供购房发票。
5、《佛山市住房公积金住房抵押贷款申请确认表》。
6、如共同购房人中存在夫妇以外第三人的(以买卖合同或产权证书为准),需提供有第三人签名确认的借款合同或由不动产登记部门出具的有第三人姓名的抵押证明书;如共同购房人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需由监护人代为签名的,提供监护人与被监护人关系的公证书。
7、符合贷款条件的异地缴存职工在我市申请公积金贷款,需提供户口簿以及缴存地公积金管理部门出具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住房公积金缴存明细(如:住房公积金对账簿、缴存存折等)。
8、《佛山市个人住房查询结果》。如查询结果为2套,且其中1套为本次申请贷款的住房,应另外提供不动产登记部门出具的购房合同备案信息和房屋权属登记信息凭证。上述资料需在购房合同网签后出具,并在出具之日起1个月内提供审核。
9、特殊原因需提交的资料。
三、线下办理流程
1、申请:借款人向受委托银行递交申请资料;受委托银行自受理借款人贷款申请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把审核资料送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
2、审批:市公积金管理部门自受委托银行送达借款人申请资料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意见,并通知受委托银行;
3、签订:贷款申请经市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批同意后,借款人与受委托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并办理有关房屋抵押手续;
4、轮候放款:受委托银行向市公积金管佛山公积金贷款流程图理部门送达借款合同和抵押手续资料后,申请轮候放款。
5、贷款划账:市公积金管理部门把贷款资金划到受委托银行指定的专户上,受委托银行再把贷款资金划到售房方(含售房单位和售房人)或承建商账户。
贷款办理流程图
四、常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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