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贷款作为一种常见的住房贷款方式,在购房大军中备受青睐。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提取公积金贷款却让许多购房者感到头疼。本文将为您详细介绍佛山公积金贷款提取流程,助您轻松实现资金周转,提高生活品质。
一、公积金贷款提取的意义
1. 提高资金周转率:提取公积金贷款可以解决购房者短期资金需求,提高资金周转率。
2. 降低生活压力:通过提取公积金贷款,购房者可以减轻还贷压力,改善生活质量。
3. 促进消费:提取公积金贷款可以用于装修、购买家具等消费,刺激经济增长。
二、佛山公积金贷款提取条件
1. 已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
2. 有稳定收入来源,具备还款能力;
3. 具有合法的房屋所有权或使用权;
4. 遵守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规定。
三、佛山公积金贷款提取流程
1. 提交申请: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房屋所有权证等相关材料,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网上办理。
2. 审佛山公积金贷款提如何出来核审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进行审批。
3. 缴纳税费:根据贷款金额,缴纳相应的税费。
4. 提取资金:审批通过后,购房者可选择转账或支票方式提取资金。
四、注意事项
1. 提前了解政策:不同地区公积金贷款提取政策有所差异,提前了解相关政策,确保提取流程顺利。
2. 合理规划还款:提取公积金贷款后,要合理规划还款计划,避免逾期。
3. 保留相关凭证:提取公积金贷款过程中,保留好相关凭证,以便日后查询。
公积金贷款提取是购房者解决短期资金需求的有效途径。了解佛山公积金贷款提取流程,掌握相关注意事项,可以帮助您轻松实现资金周转,提高生活品质。在此,祝愿广大购房者顺利提取公积金贷款,过上美好幸福的生活。
佛山住房公积金一次性提取条件如下: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佛山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
1、单位经办人到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五区任一服务大厅业务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2、窗口工作人员核验申请材料,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符合要求格式的当场办理审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告知不予受理的原因或需补交的资料。
3、窗口工作人员当场进行审批,出具《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回执》不予通过的,说明不予办理的理由。
4、窗口办结,申请人当场领取《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回执》。
综上所述,关于佛山住房公积金怎么一次性提取以及佛山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的全部内容,符合提取条件的市民可以按照流程直接去当地办事处办理提取。
【法佛山公积金贷款提如何出来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佛山公积金贷款提如何出来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可以到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需要准备如下材料:
1、租赁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提取
(1)提取人的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对账簿、银行账户(请关注第三点)、《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提取申请表》;
(2)房屋租赁合同;
(3)房租发票或相关管理部门出具的租金缴纳证明;
(4)承租人配偶提取的,另外提供结婚证。
2、租赁普通住宅提取
(1)提取人的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对账簿、银行账户(请关注第三点)、《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提取申请表》;
(2)经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
(3)房租发票;
(4)承租人配偶提取的,另外提供结婚证。
3、无房提取
(1)提取人的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对账簿、银行账户(请关注第三点)、《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提取申请表》;
(2)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佛山市辖区内的无房产证明。
注:无房提取公积金可以不用到业务窗口排长队,直接可以通过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申请(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www.fsgjj.gov.cn)进行申报!
扩展资料:
住房公积金缴存范围:
下列单位及其在职职工
1、机关、事业单位;
2、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或经济组织;
3、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
4、外国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常驻代表机构。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住房公积金
员工离职后可以将公积金全额提取出来吗?答案是肯定的,下面就带大家来了解下可全额提取公积金的12种情况。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同时注销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自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以下简称自有住房);
2、偿还购买自有住房贷款本息的;
3、在本市无自有住房租房居住,且房租超出同一户口共同居住家庭直系血亲工资收入15%以上的;
4、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并需支付房租或者物业管理费的;
5、失业或者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两年以上,且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的;
6、调离本市并在新工作地设立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的(也可通过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方式办理);
7、非大连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户籍迁出大连行政区离开本市的;
8、出国(境)定居的;
9、正式退休的;
10、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11、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12、住房公积金管委会确定的其他情形。
职工因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不在本行政区域继续工作,且户口迁出本市或户口不在本市的,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
所需资料
本人需携佛山公积金贷款提如何出来带以下材料办理
身份证
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
户口薄
公积金联名卡
去哪办理?
办理区域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在市本级办事处的,职工可以到市本级任一办事处申请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在区市县办事处的,职工应到账户所在办事处申请办理。
办理时间
市内办事处:8:30-16:00
区市县办事处:8:30-11:30 13:00-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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